长安街知事消息,5月22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以下简称梅江公安分局)发布关于认领无主涉案财物的公告。
公告称,梅江公安分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调查,原主不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公布相关无主财物明细,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江公安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为: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公安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公告中附有相关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为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D栋三楼新型犯罪侦查大队,联系电话为0753-2168261(姜警官、陈警官)。
图片来源:“平安梅江”
另据广州日报23日报道,这笔涉案现金与五年前的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有关。
2020年3月,梅江公安分局成功打掉1个利用“多卡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缴获涉案现金157万人民币、作案手机8部、“多卡宝”设备60台、电话卡100余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贤等4人通过操作“多卡宝”设备,实施诈骗,每日获取500元酬劳。
被抓当日,犯罪嫌疑人正准备将从省外带回的用于购买设备和支付酬劳的涉案现金157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被警方抓个正着。
记者了解到,此案目前已经调查清楚,警方基本确定这笔涉诈资金无主,因此发布了上述公告。“如果无人认领会上缴国库,这些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的。”警方回应。
原标题:157万元现金无人认领,梅州警方发布公告
编辑:牟慧兰 责编:廖异 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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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46)
大旦旦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内容详实,观点独到,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期待作者的更多作品!
顿墨
文章分析得很透彻,但我对第三点有不同看法,希望能与作者进一步交流。